1. 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0年10月22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
2. 申請資格:本所碩二、碩三在學生(不包括休學生)
3. 辦法:請詳見本所研究生獎助學金給予辦法 (請見附件一)
4. 申請方式:請詳填附件二申請表,於110年10月22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送交所辦公室,逾期恕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