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全體在學學生留意並依規定期限完成下列各項手續,以維護自身學籍權益。
壹、註冊事項
註冊截止日:115年3月2日(星期一)前
請於期限內完成以下註冊手續:
一、繳費規定
依規定至全國第一銀行完成學雜費繳納(詳見繳費規定)。
申請「就學貸款」之同學請勿先行繳費,但須完成下列程序:
於校務行政系統線上申請就學貸款,列印並繳交「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」。
持相關文件至台北富邦銀行完成對保,並繳交「撥款通知書」。
已申請「自動扣帳」者,請務必向第一銀行申請取消該服務,以免誤扣款項。
具後備軍人身分之本學期復學生,於申請復學時,應向**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(生僑組)繳交退伍令影本一份,以申請儘後召集。
二、諮詢窗口
繳費相關問題:請洽出納組,並詳閱相關說明。
兵役及儘後召集事項:請洽生僑組,並參照附錄說明辦理。
※未於期限內完成註冊者,視為延誤註冊,將依本校《學則》第十三條規定辦理。
學則第十三條摘要:
學生應於每學期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及註冊手續;延誤註冊逾二週仍未完成者,新生將註銷學籍;其他學生未逾休學年限者令其休學,逾限者令其退學。但經專案書面申請核准者,不在此限。
貳、選課與上課
114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一律採電腦網路選課方式辦理。
自114年12月19日起,學生可自行上網查詢課程及選課資訊,相關資料亦公告於教務處課務組及各院、系、所。
第一階段初選登記:115年1月13日至1月14日。
第二階段初選登記:115年1月19日至1月21日。
加退選期間:115年2月23日至3月2日。
正式上課日期:115年2月23日(星期一)起。
參、繳費規定
一、第一階段註冊繳費
截止日:115年3月2日(星期一)前
自115年1月19日起,可至本校首頁「在校學生/學雜(分)費繳費專區」查詢並列印繳費單,或由第一銀行「第e學雜費入口網」列印。學校網址:學生學雜費/學分費查詢系統 或由第一銀行「第 e 學雜費入口網」列印繳費單,網址: 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
繳費方式包含:第一銀行櫃檯、ATM(含網銀)、電話語音轉帳、超商、信用卡(含銀聯卡)、台灣PAY等,請妥善保管收據。
延誤註冊繳費期間為115年3月3日至3月16日,僅限至第一銀行臨櫃或ATM繳費。
二、第二階段學分費暨語言設備使用費
截止日:115年5月4日(星期一)前
加退選後,符合規定者須依修課情形繳交學分費(詳見附件所列各類學生身分)。
使用外文中心語言視聽設備者,須另繳語言設備使用費。
延畢學士班學生修讀超過10學分者,須補繳全額學雜費。
繳費單自115年3月30日起開放查詢列印。
逾期未繳費者,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;經專案核准補繳者,須依規定加收滯納金。
(出納組聯絡電話:02-2939-3091 分機 62119-62123、62125-62127、62172、62173)
肆、復學程序
休學或保留學籍期滿者,應依規定期限辦理復學,完成繳費、註冊、選課及上課程序後,即完成復學手續。